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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风险投资基金采取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虽有其法律和税收上的考虑,但有限合伙制在治理结构上的法律设计与制度创新是其成功的关键因素。其要点是通过法律设计与制度创新,对风险投资家形成有效的硬预算约束,从而达到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最合理的均衡局面和最佳的治理结构,这在不同的法律环境中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组织安排来模拟。近年来,一种新的风险投资制度安排——管理公司模式在中国兴起,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有限合伙制独特的税收方式、报酬机制并不起决定作用的。 |
关键词: 风险投资 有限合伙制 基金管理 制度安排 |
DOI: |
分类号:F830.59 |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0233001),高等学校博士学科专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510309),2003年清华—中大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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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volution and Innovation of China''''s Venture Investment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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